聯播政府入口網-政府新聞
瀏覽次數:233by:產業消息
苗栗縣政府新聞稿 112/08/29 行政處新聞科李俊平037-559825  縣府8月29日召開112年第28次會務會議,討論通過苗栗縣公有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免費的公有停車場納入管理,以解決遭長期佔用問題,同時路邊停車位擬採月租方式,並增訂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實施差別費率,將提請縣議會審查通過後公布實施。  此外,縣長鍾東錦裁示,9月即將開學,希望教育處督促各校盡速做好各項教學及防疫整備工作,利用暑期進行的校園整建工程亦應加強督導工程進度,以在開學前完工啓用,對於未能完工的工程應加強防護措施,以維護師生安全。  鍾東錦並指出,行政院會敲定113年總預算案,其中,少子女化對策整體預算規模達1021億元,較去年度相同基礎增加128億元,增幅12%,明年少子女化經費增加較多的是托育、就學補助,整體約增加80億元,另外為擴大公共化幼兒園增加30億元,幼兒園師生比增加17億元,希望相關局處跟上中央的腳步,積極申請計畫補助,以舒緩迫在眉睫的少子女化問題。  會中,並討論通過苗栗縣公有停車場收費管理自治條例修草案,將公有未收費停車場納入管理,路邊停車場得以月租方式收費,同時增訂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 實施差別費率。  該修正草案所稱公有停車場係指設有停車場標誌、標線的停車場,包括1、路邊停車場、2、路外停車場、3、高架橋下及地下道上方畫設停車格的停車場,視同路外停車場;將公有未收費停車場一併納入該自治條例規範的範圍內,明訂違規車輛移置及後續拍賣等規定,以解決免費停車位遭長期占用問題。  同時規範公有停車場最高上限的收費標準,計次收費:每次大型車200元、小型車100元、機車30元,計時收費:每小時大型車30元、小型車20元、機車10元,計月收費:每月大型車3200元、小型車2400元、機車500元;路邊停車場以計月方式收費者,不得指定停車位。  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的收費費率按車輛型式、收費方式,使用充電設備每小時收費增加10元,未使用充電設備每小時增加20元為上限。  另外,農業處長陳樹義說明2023中台灣農業行銷展售會籌辦情形,他指出,今年輪由苗縣舉辦的中台灣農業行銷展售會9月16日至24日為期9天在縣立體育場北側空地辦理,有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新竹市等6縣市參展。  陳樹義並說明規畫內容:1、6縣市展館:販賣各縣市農特產、免費品嚐、DIY及有獎問答等。2、活動會場搭設「淨零循環永續農業館」,以淨零排放、永續循環為主軸,進一步提升台灣農業觀念、淨零排放及智慧農業科技應用等方面的教育效益。3、苗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搭設「南苗投行銷館」,行銷展售台南、苗栗、南投休閒農業等特色產品。4、市集區規畫35個攤位,邀請參展縣市安排在地美食商家、苗縣輔導的文創商家、特色產業商家及經濟作物及休閒農業區商家設攤販售。 。

消息聯播來源:政府入口網-政府新聞

#政府入口網-政府新聞
https://chinjuifa.web66.com.tw/web/SEC?postId=1308067客製化面膜凍膜-保養品代工製造+設計生產

產品及功能設計視覺包裝設計製造生產自有品牌半成品原料提供台灣大陸代工生產